问题 | 不婚生子孩子抚养权归谁所有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在决定不婚生子的抚养权归属时,核心原则就是要有利于子女的成长。
在子女尚处于哺乳期的时候,一般是以跟随哺乳的母亲生活为原则。 因为此时的孩子需要母亲的乳汁来满足身体发育的需求,母亲的陪伴也能给孩子带来安全感。 而当孩子过了哺乳期,若双方因为抚养问题产生争执且无法达成一致协议,那就得由人民法院依据子女的权益以及双方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判决。 如果双方都希望孩子能随自己生活,那么在以下这些情况下,一方会被优先考虑:其一,已经做了绝育手术或者是因为其他原因而丧失了生育能力,这意味着其无法再生育新的孩子,从孩子的长远发展角度看,可能更适合抚养现有的子女; 其二,孩子跟随某一方生活的时间比较长,突然改变生活环境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会产生明显不利的影响,所以这种情况下该方更有优势; 其三,一方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却有其他子女,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体现了资源分配的合理性,无其他子女的一方更有利于专注于照顾现有的孩子; 其四,孩子跟随某一方生活对其成长有利,然而另一方却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存在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这种情况下为了孩子的健康,不宜让其与患病方共同生活。 总之,抚养权的归属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需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进行细致的判断,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未婚生子。孩子哺乳期过后,小朱和小李对孩子抚养权产生争执。小朱做了绝育手术且孩子一直跟随小朱生活,小李则表示自己有更好的经济条件。双方无法达成协议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小朱做了绝育手术这一情况,按照相关法律在抚养权判定时会被优先考虑。 2、孩子一直跟随小朱生活,突然改变环境可能对孩子成长不利,这也对小朱争取抚养权有利。 3、虽然小李称有更好经济条件,但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判定,核心是有利于孩子成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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