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男方给女方转账怎么要回来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向女方转账后能否要回款项的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1.若转账时明确表明是借款性质,这种情况下男方是可以要求女方返还的。 比如在转账备注中写明“借款XX元”等。 要主张返还,男方需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借款这一事实,转账记录就是很重要的一项证据,此外,若有聊天记录提及借款事宜、双方关于还款的约定等,也可作为辅助证据。 2.若转账时没有明确约定是借款,仅为赠与性质,一般来说较难要回。 但存在特殊情况可主张返还: 若双方最终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对于具有彩礼性质的转账款项,男方可要求女方返还。 即便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实际上并未共同生活,男方可要求女方返还部分转账款项。 若婚前的转账行为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男方也可要求女方适当返还。 总之,要想成功要回转账款项,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转账性质和相关情况十分关键。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恋爱期间,多次向小丽转账。部分转账备注“借款XX元”,部分无备注。后两人分手,小朱要求小丽返还所有转账款项,小丽只愿归还备注借款部分,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对于备注“借款”的转账,小朱可主张借款返还,转账记录及备注能作为借款证据,小丽应归还该部分款项。 2、对于无备注的转账,若认定为赠与性质,一般较难要回。但若小朱能证明部分转账具有彩礼性质,且双方未结婚,或者虽结婚但未共同生活,又或者转账导致其生活困难,可要求小丽适当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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