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期间男方的第三者的孩子有继承权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婚姻期间男方的第三者所生子女是否有继承权的问题,需分情况来具体探讨:
1.若男方与第三者存在合法婚姻关系: 在这种情况下,该子女属于婚生子女。 按照法律规定,婚生子女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享有同等的继承权。 也就是说,在继承遗产时,他们与其他婚生子女拥有相同的权利,可以依法继承男方的遗产。 2.若男方与第三者只是同居关系: 一般而言,非婚生子女同样享有继承权。 不过,前提是男方对该子女存在实际的抚养事实。 比如,男方为子女提供生活费用、照顾其生活等。 若男方未对该子女尽到抚养义务,那么在分割遗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形,适当少分或者不分遗产给该子女。 需明确,具体的继承权认定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时结合案件实际事实和证据确定。 若对具体情况存疑,最好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准确法律建议。 案情回顾: 小朱在婚姻期间与第三者小丽生育子女。争议点在于该子女是否有继承权。若小朱与小丽存在合法婚姻关系,子女为婚生子女;若只是同居关系,且小朱对子女有实际抚养事实,子女也可能有继承权。 案情分析: 1、若小朱与小丽存在合法婚姻关系,此子女作为婚生子女,在法律地位上与其他婚生子女平等,享有同等继承权,可依法继承小朱遗产。 2、若小朱与小丽是同居关系,当小朱对该子女有实际抚养事实,如提供生活费用、照顾生活等,非婚生子女享有继承权;若小朱未尽抚养义务,分割遗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少分或不分给该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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