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亲没有立遗嘱第一继承是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遗产继承有着明确的规定。
当父亲没有立下遗嘱时,遗产将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来办理。 下面详细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一、第一顺序继承人范围 1.配偶:父亲的合法配偶在法定继承中享有第一顺序继承权。 这里的合法配偶,是指经过合法登记结婚的伴侣,他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相互之间有法定的权利和义务,在遗产继承方面也拥有相应的权益。 2.子女:具体包括婚生子女,也就是在合法婚姻关系中生育的子女;非婚生子女,虽父母未进行合法婚姻登记,但子女同样享有继承权;养子女,通过合法收养程序建立收养关系的子女;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了实际的抚养教育关系的。 3.父母:指父亲的亲生父母,他们对子女的遗产有法定的继承权利。 二、遗产分配原则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不过,在实际分配时会有一些特殊情况。 比如,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而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适当多分,这是对其付出的一种认可。 反之,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若不尽扶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未立遗嘱,留下一笔遗产。其合法配偶小丽、亲生子女小胡、养女小静以及亲生父母都主张继承。但在分配时,小胡称自己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应多分,而小静表示自己生活困难缺乏劳动能力也应多分,各方就遗产分配份额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定继承规定,小丽、小胡、小静及小朱父母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有继承小朱遗产的权利。 2、若小胡确实对小朱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可以适当多分,这符合法律对付出的认可。 3、小静若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4、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一般均等,但存在特殊情况时,应按法律规定进行合理分配。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