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直系亲属都不在了死后房子归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直系亲属都不在的情况下,死后房子的归属问题需要依据不同情形来确定,以下为你详细说明:
1.遗嘱继承情况: 当死者生前立有合法且有效的遗嘱时,这意味着死者对自己房屋的归属有明确的安排。 这份遗嘱会清晰地指定房屋的继承人,不管这个继承人是亲属还是其他关系密切的人。 在这种情况下,房屋就会严格按照遗嘱所写的内容进行分配,被指定的继承人也就依法获得了该房屋的继承权。 例如,死者可能因为某朋友长期对自己悉心照料,在遗嘱中指定该朋友为房屋继承人。 2.法定继承情况: 若死者没有立下遗嘱,那就需要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来办理房屋的归属事宜。 法定继承有一定的顺序,在直系亲属不在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就会发挥作用,其中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 只要存在第二顺序继承人,房屋就会由他们来继承。 比如,死者没有子女、配偶和父母,但有兄弟姐妹,那么兄弟姐妹就可以继承房屋。 3.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情况: 要是既没有法定继承人,也没有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或者所有继承人都放弃了继承,那么该房屋将会收归国家所有。 不过,如果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房屋则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直系亲属均不在。小朱生前立有遗嘱指定好友小李为房屋继承人,小胡认为遗嘱无效应法定继承产生争议;若小朱没立遗嘱,有兄弟姐妹小静等,小丽却主张房屋应归集体;若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对于房屋归国家还是集体也起争执。 案情分析: 1、若遗嘱合法有效,应按遗嘱继承,小李作为指定继承人有权获得房屋,小胡主张无效需提供相应证据证明遗嘱不符合法定要件。 2、无遗嘱时,按法定继承,小静等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可继承房屋,小丽主张归集体缺乏依据。 3、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时,若小朱非集体成员,房屋归国家;若是集体成员,则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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