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印遗嘱必须录像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打印遗嘱是否必须录像的问题,答案是否定的。
以下为你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一、法律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明确规定,打印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进行见证。 在整个过程中,遗嘱人和见证人均应当在遗嘱的每一页上认真签名,同时准确注明年、月、日。 这一规定是为了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严肃性,避免出现遗嘱被伪造、篡改等情况,保障遗嘱人的意愿能够得到准确的体现。 二、录像非必需条件 从法律层面来讲,并没有强制规定在打印遗嘱时必须进行录像。 不过,录像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有着重要意义。 在现实生活中,可能会出现对遗嘱真实性的争议,比如有人怀疑遗嘱是在受胁迫、欺骗等非自愿情况下订立的。 此时,录像就可以作为一种辅助证据,进一步证明遗嘱订立过程的真实性,为解决纠纷提供有力支持。 三、建议录像留存 尽管录像不是法定要求,但考虑到现实中可能产生的各种纠纷,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对打印遗嘱的订立过程进行录像留存是比较妥当的做法。 通过录像,能够清晰地展现遗嘱订立时的具体场景,包括遗嘱人的精神状态、是否自愿等情况,从而更好地保障遗嘱的效力,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订立打印遗嘱,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均在每一页签名并注明日期,但未进行录像。小朱去世后,小胡质疑遗嘱真实性,认为小朱可能是受胁迫订立,双方就打印遗嘱未录像是否影响其效力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打印遗嘱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在每一页签名并注明年、月、日,即符合法律要求,录像并非必需条件,所以仅未录像不影响遗嘱本身效力。 2、虽然录像非必需,但在出现对遗嘱真实性争议时,录像可作为辅助证据。本案中因无录像,小胡质疑时,证明遗嘱真实性可能会面临一定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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