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本人立遗嘱不公证有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本人立遗嘱不公证是否有效的问题,答案是肯定的。
以下为您详细分析: 一、遗嘱有效性的判定依据 遗嘱的有效性关键在于是否符合法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而非是否经过公证。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多种遗嘱形式,具体包括: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这要求遗嘱人能独立完成书写内容,清晰表达自己的意愿。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打印遗嘱:同样需要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录音录像遗嘱: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口头遗嘱: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只要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且符合相应形式要求,就是有效的。 二、公证遗嘱的特点及作用 公证遗嘱是遗嘱的一种形式,它经过公证机构的严格审查和证明,具有较高的证明力。 但需要明确的是,公证并非遗嘱生效的必经程序。 其他形式的遗嘱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综上所述,立遗嘱不公证不影响遗嘱本身的效力,不过公证遗嘱在证明力等方面可能存在一定优势。 案情回顾: 小朱生前自书了一份遗嘱,明确了财产分配,但未进行公证。小朱去世后,其子女小李和小胡对遗嘱的效力产生争议,小胡认为遗嘱未公证应无效,小李则认为遗嘱有效。 案情分析: 1、小朱的自书遗嘱若由其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且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小朱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内容不违反法律等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该遗嘱有效,公证并非生效必经程序。 2、公证遗嘱虽有较高证明力,但其他形式遗嘱符合法定条件同样有效,所以小朱的这份自书遗嘱即使未公证,只要符合要求就是有效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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