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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怎么界定遗产是否继承和赠予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遗产继承和赠予的界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律性质
-继承:继承是一种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依据法律规定或被继承人所立遗嘱,依法获取其遗产的法律制度。
这种权利是基于亲属关系以及相关法律规定而产生的。
比如,在法定继承中,配偶、子女、父母等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依法享有继承其遗产的权利;遗嘱继承则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遗嘱的内容进行遗产分配。
-赠予:赠予是赠与人在生前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且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
这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需要双方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例如,赠与人明确表示将自己的房产赠予某特定人员,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予行为才成立。
二、发生时间
-继承: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一旦被继承人死亡,继承人就自动取得继承资格。
此后,继承人可以按照相关程序和规定对遗产进行分割和继承。
-赠予:赠予合同在赠与人与受赠人达成合意,并完成财产交付(针对动产)或者办理相关手续(如不动产的过户登记等)时生效。
三、主体
-继承:继承的主体是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其范围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
-赠予:赠予的主体可以是赠与人任意指定的受赠人,不受亲属关系的限制,赠与人可以将财产赠予朋友、同事等非亲属关系的人。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一套房产,其子女小李和小胡就房产归属产生争议。小李称小朱生前曾口头表示将房产赠予自己,小胡则主张按法定继承,自己作为子女有继承份额,双方僵持不下。

案情分析:

1、从法律性质看,若认定为赠予,需小朱生前明确表示赠予且小李接受,仅有口头表示难以认定赠予成立;若按继承,小胡作为子女属法定继承人有继承权利。
2、从发生时间看,继承从小朱死亡时开始,小胡自动有继承资格。而赠予需完成相关手续才生效,此案件中赠予程序未完成。
3、从主体看,继承主体是法定继承人,小胡符合;赠予主体虽可任意指定,但此案件中赠予缺乏有效证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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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8:1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