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全家都死了房子归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子的归属问题需要依据不同的具体情形来判定:
1.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 若死者在生前经过合法程序立下了有效的遗嘱,清晰明确地指定了房产的继承人,或者与他人签订了符合法律规定的遗赠扶养协议,那么房产的分配就会严格按照遗嘱或者协议的内容来执行。 例如,遗嘱中指定将房产留给某位远房亲戚,那么这位亲戚就有权依法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 这种方式充分尊重了死者生前的意愿。 2.法定继承的情况: 死者生前没有立下遗嘱,也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那就需要按照法定继承的相关规定来办理房产的归属问题。 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含配偶、子女以及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则有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在全家都去世的这种极端情形下,如果不存在第一、第二顺序继承人,对于城市里的房产,通常会收归国家所有。 因为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房产作为附着于土地上的不动产,在无人继承的情况下,就会由国家接收管理。 而如果是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由于土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房产可能就会收归集体所有,由集体进行相应的处置。 案情回顾: 小朱全家不幸离世,留下一处房产。小朱生前未立遗嘱也无遗赠扶养协议,且无第一、第二顺序继承人。争议点在于该房产究竟应归国家还是集体所有,因为房产位于城市和农村的归属规定不同。 案情分析: 1、若小朱房产位于城市,城市土地属国家所有,在无继承人的情况下,房产作为附着于土地的不动产,应收归国家所有,由国家接收管理。 2、若房产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土地属农村集体所有,那么该房产可能收归集体所有,由集体进行相应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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