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放弃继承权要怎么做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放弃继承权具体可按以下方式来进行:
一、采用书面形式作出表示 放弃继承通常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具体操作时,可以由放弃人亲自书写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在声明书中,要详细写明放弃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等基本身份信息;同时,清楚地记录被继承人的姓名、与放弃人的关系等基本信息。 对于放弃继承的遗产范围,要逐一列举具体的财产内容,比如房产的具体位置、车辆的型号及牌照等。 此外,明确表达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并由放弃人签字,注明作出声明的具体日期。 二、注意时间要求 放弃继承的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作出。 因为在继承开始前,继承权还未实际产生;而遗产处理后,遗产的归属已基本确定,此时再表示放弃,通常是无效的。 三、做好送达与公示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可以向其他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人民法院等相关主体送达,以此清晰表明放弃的态度,让相关方知晓这一情况。 四、关注特殊情况 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放弃继承权的行为一般是无效的。 这种情况下,需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需要注意,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一旦作出,一般不得撤回。 案情回顾: 小朱的父亲去世后留下房产等遗产,小朱想放弃继承。小朱在遗产处理前亲自书写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写明双方信息和遗产范围并签字注明日期,送达给其他继承人。但后来小朱反悔想撤回放弃声明,其他继承人不同意,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采用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表示,符合放弃继承通常应有的形式要求,声明书内容详细规范。 2、小朱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表示,时间上符合法律规定。 3、小朱放弃声明已送达其他继承人,完成了相应公示。 4、小朱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作出后一般不得撤回,其他继承人不同意其撤回是合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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