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立遗嘱有效期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遗嘱,简单来说,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依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自身遗产或者其他事务作出的个人处分安排,并且在遗嘱人离世时才会产生法律效力的一种法律行为。
通常情况下,遗嘱本身不存在有效期的限定。 具体来讲: 1.在遗嘱人死亡之前,遗嘱仅仅是一种单方的意思表示,尚未产生实际的法律效力。 这是因为遗嘱人在生前仍然可以根据自己内心真实的意愿,对遗嘱进行变更或者撤销。 比如说,遗嘱人最初立下遗嘱将房产留给大儿子,后来觉得小儿子更需要,便可以重新更改遗嘱内容。 2.当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就开始生效了。 只要这份遗嘱在形式和实质要件上都符合法律的规定,那么就会严格按照遗嘱人的意愿来分配遗产,不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失去效力。 例如,遗嘱明确规定将某笔存款分给特定的子女,在符合条件时就会按此执行。 然而,若出现新的法律事实或者法律规定,可能会对遗嘱的执行造成影响。 比如,遗嘱所涉及的财产在遗嘱人死亡后发生了变化,像房产因城市规划被拆迁;或者出现了新的法定继承人等情况,这时就需要依据具体情形进行仔细的分析和妥善的处理。 案情回顾: 小朱生前立下遗嘱,将自己的房产留给大儿子小李。但后来小朱觉得小儿子小胡更需要,便想更改遗嘱。在还未更改时,小朱离世。之后该房产因城市规划面临拆迁,引发遗产分配争议。 案情分析: 1、在小朱死亡前,其虽有更改遗嘱想法但未实际更改,原遗嘱依然是其有效的单方意思表示。 2、小朱死亡后,遗嘱生效,但房产因拆迁这一法律事实发生变化,不能简单按原遗嘱分配房产,需依据具体情形,如拆迁补偿款等的分配,综合分析和妥善处理遗产分配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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