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书立遗嘱怎样才有法律效应和效力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自书遗嘱若要具备法律效力,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一、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处于精神正常的状态。 这意味着其思维清晰,能够准确理解自己行为的意义和后果,并且能够清楚、准确地表达出自己内心真实的意愿。 同时,还要能够独立进行民事活动,不依赖他人的强制或干涉,自主决定遗嘱的相关内容。 二、意思表示真实 遗嘱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真实想法的体现。 在立遗嘱的过程中,不存在受到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情形。 三、内容合法 一方面,遗嘱处分的财产必须是遗嘱人个人合法拥有的财产,不能对他人财产进行处分。 另一方面,遗嘱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 四、形式要件 需由遗嘱人亲自书写,然后签名,并注明具体的年、月、日。 需注意,若遗嘱存在部分无效情形,只要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立遗嘱时应尽量保证内容明确、清晰,避免歧义。 如有必要,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案情回顾: 小朱在患有严重精神疾病且神志不清时自书了一份遗嘱,将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处分给自己的弟弟小胡,小朱康复后对此表示不知情。该遗嘱未注明日期且无签名,小朱去世后,其配偶小李对遗嘱效力提出异议。 案情分析: 1、小朱立遗嘱时处于神志不清状态,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符合自书遗嘱要求。 2、小朱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涉及擅自处分配偶财产部分,内容不合法。 3、遗嘱未签名且未注明日期,不满足自书遗嘱的形式要件。 4、综合来看,该自书遗嘱因多项关键条件缺失,应认定为无效遗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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