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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遗产继承顺序第一第二继承人都没了吗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在遗产继承相关事宜中,明确规定了继承人的顺序。
其中,第一顺序继承人涵盖了配偶、子女以及父母;而第二顺序继承人则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这一规定为遗产的合理分配提供了基本依据。
当出现第一、第二顺序继承人都不存在的特殊情况时,遗产的处理会依据不同情形展开:
1.代位继承:在某些情况下,被继承人的子女可能会先于被继承人离世。
此时,按照法律规定,由该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来代位继承遗产。
同样,若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其死亡,那么被继承人兄弟姐妹的子女有权代位继承。
2.遗嘱或遗赠:倘若被继承人生前订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或遗赠,明确将遗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特定人员,那么遗产就会按照遗嘱或遗赠的内容进行处理。
这体现了被继承人对自身财产处置的意愿。
3.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若不存在上述两种情况,即没有合适的代位继承人,也没有有效的遗嘱或遗赠安排,那么遗产将归国家所有,并用于公益事业。
若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的成员,其遗产则归所在的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这种规定确保了遗产在特殊情况下也能得到妥善的处置。

案情回顾:

小朱离世后,其第一、第二顺序继承人均不存在。小朱的子女先于其死亡,孙子女能否代位继承存争议;且小朱生前似有一份遗嘱指定遗产给非法定继承人小静,但遗嘱真实性有疑;若都不成立,遗产归属也成争议点。

案情分析:

1、关于代位继承,按照法律规定,小朱子女先亡,其孙子女依法有权代位继承小朱遗产中其父母应得份额。
2、对于遗嘱或遗赠,若小朱遗嘱经鉴定合法有效,那么遗产应按遗嘱内容给小静;若无效,则不能按此分配。
3、若不存在代位继承和有效遗嘱、遗赠情况,小朱非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遗产归国家用于公益事业;若是集体成员,遗产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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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15:3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