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嫁女回村建房以后房子由谁继承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外嫁女回村建房后房子的继承问题,下面为你详细阐述:
一、法定继承 依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遗产的继承遵循法定的继承顺序。 其中,第一顺序继承人涵盖配偶、子女以及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则包括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当继承开始后,通常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此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 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比如,外嫁女去世后,如果她有配偶、子女或者父母在世,那么房屋就会由这些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若这些人都不存在,就轮到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遗嘱继承 若外嫁女生前立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并且在遗嘱中明确指定了房屋的继承人,那么在其去世后,就应当严格按照遗嘱的内容来执行继承事宜。 需要注意的是,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也就是说,只要遗嘱合法有效,就会优先按照遗嘱的安排来处理房屋的归属问题。 三、特殊情况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即使不是法定继承人,也可能获得一定的遗产份额。 比如,存在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他们可以被分给适当的遗产。 总之,外嫁女回村建房后,对于其房屋的继承,首先要看是否存在合法有效的遗嘱,若没有遗嘱,就按照法定继承顺序来进行继承。 案情回顾: 外嫁女小静回村建房后去世,留下房屋。其配偶小朱、子女小李及父母小胡均在世,但小静生前闺蜜小丽称小静曾口头表示房屋留给她,引发继承争议。 案情分析: 1、从法定继承看,小朱、小李、小胡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无遗嘱情况下,有权继承小静房屋。 2、就遗嘱继承而言,小丽主张的口头遗嘱,因不符合法定形式,不具法律效力,不能据此继承房屋。 3、此案件不存在特殊情况,小丽不属于法定继承人,也无证据证明其对小静扶养较多,不能分得遗产,房屋应按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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