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老房子继承权归谁所有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农村老房子的继承权归属问题,需要依据不同的具体情况来判断,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一、有遗嘱的情况 若被继承人,也就是农村老房子的原主人,在生前按照法律规定立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并且在遗嘱中明确指定了继承人,那么这所老房子就会由遗嘱所指定的继承人来继承。 这种情况下,遗嘱的法律效力是关键,只要遗嘱符合法律要求,其指定的继承人就能顺利继承老房子。 二、没有遗嘱的情况 当被继承人没有立下遗嘱时,就需要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来办理。 法定继承有明确的顺序规定。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在继承开始后,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 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农村老房子的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是不能被继承的,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 继承人在继承房屋后,只要符合相关规定,就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 案情回顾: 小朱的爷爷去世,留下农村老房子。小朱的叔叔拿出一份爷爷生前写的遗嘱,称老房子应归他。但小朱认为遗嘱不合法,自己作为孙子也应有继承权,双方就老房子继承权归属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遗嘱合法有效,且明确指定了继承人,那么按照遗嘱继承,老房子应由遗嘱指定的继承人继承。若遗嘱不符合法律要求,则不具有法律效力。 2、若遗嘱无效,应按法定继承办理。小朱爷爷的配偶、子女等第一顺序继承人有优先继承权,小朱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一般不能继承。同时,宅基地不能继承,房屋可继承且符合规定可继续使用宅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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