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写了遗嘱取款遗嘱无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遗嘱的有效性需依据具体情形来判定,不能简单地认定写了遗嘱涉及取款内容就一定无效。
下面为你详细分析: 一、形式要求方面 遗嘱必须符合法定形式,这是确保遗嘱有效性的基础。 例如自书遗嘱,需要遗嘱人亲自书写全部内容,不能由他人代写或打印后签字了事。 书写完成后,遗嘱人要亲自签名,并清晰注明具体日期。 再如代书遗嘱,除了要有遗嘱人的签名和日期外,还需要有两个以上与遗嘱内容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他们要亲眼看到遗嘱的整个订立过程,并在遗嘱上签字确认。 若遗嘱中关于取款的相关内容在形式上不符合这些要求,那么这部分内容就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二、内容合法方面 遗嘱内容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如果遗嘱取款涉及的财产是通过违法犯罪手段获得的,比如贪污、受贿所得等,那么这部分涉及违法所得的取款遗嘱内容肯定是无效的。 另外,如果遗嘱内容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比如剥夺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的必要份额,相关部分也可能无效。 三、立遗嘱人能力方面 立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需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若立遗嘱人在意识不清醒,比如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处于昏迷状态,或者是受到他人胁迫、欺骗等不具备相应能力的情况下订立了关于取款的遗嘱,那么这样的遗嘱很可能是无效的。 总之,只有当遗嘱在形式上符合法定要求、内容合法且立遗嘱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等条件时,关于取款的遗嘱才有可能是有效的。 案情回顾: 小朱立下一份涉及取款内容的遗嘱。他是自书遗嘱,但未注明日期,且部分内容是打印后签字。遗嘱涉及的财产中有部分是其曾受贿所得,同时他在立遗嘱时正处于精神疾病发作期,意识不清醒。小朱去世后,继承人对该遗嘱的有效性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从形式要求看,小朱的自书遗嘱未注明日期,部分内容打印后签字,不符合自书遗嘱需遗嘱人亲自书写全部内容且注明日期的法定形式,相关取款内容可能无效。 2、内容合法方面,遗嘱涉及受贿所得财产,此部分内容因财产来源违法而无效。 3、立遗嘱人能力方面,小朱立遗嘱时处于精神疾病发作期,意识不清醒,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该遗嘱可能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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