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继承人又会是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广大的农村地区,继承人的确定是有明确规范的,遵循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具体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1.法定继承人: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这里的子女涵盖范围较为广泛,不仅包括传统认知中的婚生子女,还包括非婚生子女,也就是未在合法婚姻关系下出生的子女;养子女,即通过合法收养程序形成收养关系的子女;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同样,父母也包括生父母、养父母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当继承开始时,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遗产。 第二顺序: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只有当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时,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遗嘱继承人:被继承人拥有通过立遗嘱的方式来指定遗产继承人的权利。 可以从法定继承人中指定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其遗产。 需要注意的是,遗嘱继承在法律上是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只要遗嘱合法有效,就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遗产分配。 3.遗赠扶养协议受遗赠人:公民能够与扶养人或者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按照协议的约定,扶养人需要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相应地,扶养人也就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在公民去世后,可依据协议获得相应遗产。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一笔遗产,其有婚生子女小李,非婚生子女小胡,还有一位通过合法收养的养女小丽。小朱生前曾立遗嘱指定部分遗产由小丽继承,同时又与小静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争议点在于小朱遗产该如何分配,法定、遗嘱及遗赠扶养协议各该如何适用。 案情分析: 1、按照法律规定,法定继承人中小李、小胡作为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无其他特殊情况下,有继承遗产的权利。 2、小丽作为遗嘱继承人,由于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所以小丽可依遗嘱继承指定部分遗产。 3、小静作为遗赠扶养协议受遗赠人,因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遗嘱和法定继承,所以小静可依协议获得相应遗产,剩余遗产再按遗嘱和法定继承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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