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哪个效力优先适用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的继承制度中,遗嘱继承的效力是优先于法定继承的。
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一下其中的缘由: 1.明确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继承问题作出了清晰规定。 当继承开始后,一般情况下会先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相关事宜。 但如果存在遗嘱,那就应当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的方式去处理;要是还有遗赠扶养协议,那就得依照协议来办理。 这一规定明确了在多种继承方式并存时的先后顺序,确保了继承过程有法可依。 2.充分体现被继承人意志: 遗嘱是被继承人在生前,依据自身的真实意愿,对个人财产进行的处分安排。 它反映了被继承人对于自己财产的自主决定权。 只要遗嘱在形式和实质要件上都符合法律规定,那么就应当充分尊重被继承人的意愿,优先按照遗嘱来进行继承。 3.法定继承的补充性质: 法定继承是在特定情况下才会适用的继承方式,它其实是对遗嘱继承的一种补充。 只有当被继承人没有留下有效的遗嘱时,才会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由法定继承人按照法定的顺序和份额来继承遗产。 这样的安排既保障了被继承人的意愿,也兼顾了在没有遗嘱时的继承秩序。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一笔遗产,其法定继承人有小李和小胡。但小朱生前立有遗嘱,表明将大部分财产留给一直悉心照顾自己的小丽,这引发了小李和小胡对继承份额的争议,焦点在于应按遗嘱还是法定继承来分配遗产。 案情分析: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应按遗嘱继承办理。小朱留有遗嘱,从法律依据看,应优先按遗嘱分配其遗产。 2、遗嘱体现被继承人意志,小朱立遗嘱将财产留给照顾自己的小丽,是其真实意愿的表达,只要遗嘱符合法定要件,就应尊重其意愿,优先按遗嘱继承。 3、法定继承具有补充性质,本案中小朱有有效遗嘱,就不应按法定继承处理,而应按遗嘱将大部分财产分给小丽。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