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债务遗产继承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有债务的遗产继承问题,涉及多个重要方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一、限定继承原则 在遗产继承中,继承人承担债务是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度的。 也就是说,继承人需要用从被继承人那里继承到的实际财产价值,去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以及所欠的债务。 比如,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经评估价值为50万元,而其债务有60万元,那么继承人只需偿还50万元,超出的10万元部分,除非继承人自愿偿还,否则无需承担。 二、清偿顺序 首先要明确遗产的范围,准确区分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与家庭共同财产等。 在进行债务清偿时,是有先后顺序的。 要先清偿税款以及具有优先受偿权的债务,像担保债务这类,因为这类债务在法律上有优先得到偿还的权利。 在这些优先债务清偿完毕后,再去清偿普通债务。 三、放弃继承 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继承,那么对于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该继承人就不需要承担清偿责任。 若遗产已经被分割但还未清偿债务,并且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情况。 此时,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他们所得到的遗产去清偿债务;要是这些遗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那么剩余的债务就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照一定的比例,用他们所得的遗产来偿还。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遗产价值80万,债务100万。小胡作为法定继承人,小李依据遗嘱继承部分遗产,小静受遗赠获得部分财产。在遗产分割后尚未清偿债务时,对于超出遗产价值的20万债务承担问题,各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按照限定继承原则,小胡、小李、小静承担债务应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出部分除非自愿偿还,否则无需承担。 2、清偿顺序上,要先明确遗产范围,先清偿税款及有优先受偿权债务,再清偿普通债务。 3、若有人放弃继承,则无需承担清偿责任。 4、此案件中法定继承人小胡先用所得遗产清偿,不足部分由小李和小静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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