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之前的遗嘱有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民法典颁布施行之前所订立的遗嘱,只要其符合当时法律所规定的有效要件,那么这份遗嘱就是有效的。
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判断: 一、遗嘱人主体资格方面 立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这意味着遗嘱人需要能够清晰地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及其后果,能够独立地进行民事活动。 例如,不能是处于精神错乱、神志不清等无法正常表达自己真实意愿的状态。 只有在心智健全、具备相应认知和判断能力的情况下所立的遗嘱,才可能被认定为有效。 二、遗嘱形式要求方面 不同形式的遗嘱有着各自相应的规定。 比如自书遗嘱,应当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然后签上自己的姓名,并注明具体的年、月、日,以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而代书遗嘱,则需要有两个以上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整个代书过程,确保遗嘱内容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 三、遗嘱内容合法方面 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真实意思的表达,不存在被胁迫、欺骗等情况。 同时,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而且,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遗嘱人个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对他人财产进行随意处置。 即便在民法典施行之后,对于因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而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如果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有相关规定,那么就应当适用当时的规定。 案情回顾: 小朱在民法典颁布前立了一份代书遗嘱,小胡认为小朱立遗嘱时神志不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代书时见证人不足两人,遗嘱内容还涉及处分他人财产,这份遗嘱的有效性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关于遗嘱人主体资格,若小朱立遗嘱时处于神志不清状态,无法正常表达真实意愿,缺乏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该遗嘱可能无效。 2、在遗嘱形式要求上,代书遗嘱需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在场见证,若不满足此条件,遗嘱形式存在瑕疵,影响其效力。 3、就遗嘱内容合法方面,若遗嘱处分了他人财产,违反相关规定,此部分内容应属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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