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没有立遗嘱房子怎么分配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现实生活中,当父母没有立下遗嘱时,其名下的房子会依据法定继承的方式进行分配。
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具体的分配情况: 一、确定继承人范围 法定继承人分为两个顺序。 首先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主要包括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这里的子女涵盖了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则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其次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包含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其中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在继承开始后,通常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房产,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 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确定各继承人份额 一般而言,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是均等的。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 比如,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并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给予适当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像长期照顾其生活起居、承担主要医疗费用等,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适当多分。 而那些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案情回顾: 小朱的父母去世时未立遗嘱,留下一套房子。小朱与小丽是同父异母的姐妹,小胡是他们的叔叔。小朱认为自己应独自继承房产,小丽要求平分,小胡也主张自己有继承权,争议由此产生。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定继承规定,小朱和小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小胡无权继承该房产。 2、若小朱和小丽均无特殊情况,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份额应均等,即房产应在小朱和小丽之间平分。若其中一方存在生活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或对父母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等特殊情况,则可适当多分。若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则应不分或少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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