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口头录音遗嘱的有效条件有哪些要求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口头录音遗嘱的有效条件,主要包含以下几个关键方面:
一、危急情况是前提 遗嘱人只有处于危急状况时,才能够订立口头遗嘱。 所谓危急情况,具体是指遗嘱人的生命处于垂危状态,比如突发严重疾病、遭遇重大意外事故等,导致其随时可能失去生命,或者处于其他紧急情况之中,像身处战争、灾难现场等特殊环境,使得其根本没有条件和能力以其他常规方式来订立遗嘱。 而且,当危急情况解除后,如果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那么之前所立的口头遗嘱就会失效。 二、需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见证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清晰地认知和判断自己的行为及其后果。 同时,见证人要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没有利害关系,以确保见证的公正性。 比如,不能是继承人的近亲属或者与受遗赠人有经济利益往来的人。 三、要记录与注明相关信息 录音需准确记录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能有歧义或歪曲。 还要明确注明遗嘱订立的具体时间、精确地点等关键信息。 并且,见证人也应在录音中清楚表明自己的身份以及整个见证过程。 需注意,口头录音遗嘱的证据效力相对较弱,条件允许时,尽量采用书面遗嘱等更规范的形式。 案情回顾: 小朱在登山时突发严重心脏病,生命垂危,在两位路人见证下立下口头录音遗嘱,将财产分配给小李和小胡。获救后,小朱身体恢复能写书面遗嘱,但未重新立遗嘱。之后小李认为口头录音遗嘱有效,小胡则认为已失效,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登山时突发心脏病属于危急情况,符合订立口头遗嘱前提。但危急情况解除后,小朱有能力用书面形式立遗嘱却未立,按规定之前的口头录音遗嘱应失效。 2、虽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但因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失效,所以不论见证是否符合条件、录音信息记录是否准确,此口头录音遗嘱都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