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房产怎么分配遗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继承房产并分配遗产,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
一、法定继承 当不存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时,就会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房产的继承事宜。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明确规定的,其中包括配偶、子女以及父母等。 在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通常应当保持均等。 不过,也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考虑。 比如,对于那些生活存在特殊困难,同时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理应给予适当的照顾。 因为他们可能在生活上面临更多的挑战,需要房产等财产来保障基本生活。 而对于那些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是可以多分一些遗产的。 毕竟他们在被继承人生前付出了更多的照顾和关怀。 相反,对于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应当不分或者少分遗产,这也是公平合理的体现。 二、遗嘱继承或遗赠 被继承人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明确指定房产由特定的继承人来继承,也可以将房产遗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并且,遗嘱继承在效力上是优先于法定继承的。 只要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就应当按照遗嘱的内容来分配房产。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房产继承需要办理相关的过户手续。 要经过公证或者诉讼程序,然后凭借生效的法律文书,到房产管理部门去办理变更登记,这样才能完成房产的合法继承和过户。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一套房产,未留遗嘱。其配偶小李、子女小胡和小丽在遗产分配上产生争议。小胡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小丽与小朱共同生活照顾较多,小李却未尽较多扶养义务。 案情分析: 1、此案件适用法定继承,因无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法定继承人小李、小胡、小丽在通常情况下应均等分配遗产。 2、小胡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分配遗产时应给予适当照顾。小丽对小朱尽了主要扶养义务且共同生活,可多分遗产。小李有扶养能力却未尽较多扶养义务,应当少分遗产。 3、房产继承需办理过户手续,继承人应经公证或诉讼程序,凭生效法律文书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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