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规定的继承人范围是指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民法典》对继承人范围有着明确规定,主要涵盖以下两类:
一、法定继承人 法定继承人根据继承顺序分为两类: 1.第一顺序继承人: 配偶: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相互享有法定的继承权。 子女:包含婚生子女,即通过合法婚姻关系生育的子女;非婚生子女,其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继承权;养子女,经合法收养程序确立收养关系的子女;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即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了实际的抚养教育关系。 父母:包括生父母,即亲生父母;养父母,通过收养关系成为子女的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2.第二顺序继承人: 兄弟姐妹:有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祖父母、外祖父母:即父亲或母亲的父母。 二、遗嘱继承人 自然人有权立遗嘱来处置个人财产。 既可以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将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在遗嘱继承中,被指定的法定继承人就是遗嘱继承人。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此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若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一笔遗产,其生前未立遗嘱。小朱有配偶小李,非婚生子女小胡,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同时,小朱还有兄弟姐妹小静和小丽。争议点在于遗产该由谁继承,小静和小丽认为自己也有继承权。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规定,小李作为配偶、小胡作为非婚生子女、小朱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均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由他们优先继承小朱的遗产。 2、小静和小丽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存在的情况下,此时她们不参与继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