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继承的见证人需要几个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法律规定中,遗嘱继承涉及不同类型的遗嘱,而各类遗嘱对于见证人的要求存在差异,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1.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要求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这是为了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其中,由在场的一人负责代书,将遗嘱人的意愿准确地记录下来。 完成代书后,遗嘱人、代书人以及其他在场的见证人都需要在遗嘱上签名,并且要清楚地注明具体的年、月、日,这样能明确遗嘱订立的时间,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 2.打印遗嘱: 打印遗嘱同样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和见证人需要在遗嘱的每一页都进行签名,再注明年、月、日。 这是因为打印遗嘱可能存在多页内容,每一页签名能保证遗嘱内容的完整性和连贯性。 3.录音录像遗嘱: 此类遗嘱也需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和见证人要在录音录像中记录自己的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准确的年、月、日,以此来确认身份和遗嘱订立时间。 4.口头遗嘱: 遗嘱人只有在危急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且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一旦危急情况消除,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时,之前所立的口头遗嘱就会失效。 此外,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等,是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的。 案情回顾: 小朱在病重危急时立了口头遗嘱,有小胡和小李作为见证人。危急情况解除后,小朱身体恢复能立书面遗嘱,但未重新立遗嘱。小朱去世后,继承人对这份口头遗嘱的效力产生争议,焦点在于危急情况解除后口头遗嘱是否还有效。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立口头遗嘱,需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小朱立口头遗嘱时符合该条件。 2、但法律还规定,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时,口头遗嘱失效。小朱身体恢复后未重新立遗嘱,所以此前的口头遗嘱已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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