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的继承顺序是什么样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遗嘱继承不存在法定的继承顺序,它是依据被继承人所立下的合法有效遗嘱来确定遗产分配的方式。
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1.遗嘱指定优先: 被继承人拥有自主决定权,能够在遗嘱中清晰、明确地指定由哪些人来继承自己的遗产,同时还可以细致地规定好每个人所继承的具体份额等相关内容。 这里的遗嘱指定继承人范围较为广泛,既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例如指定某个子女继承大部分财产;也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或者组织,比如将部分遗产捐赠给慈善机构。 2.遗嘱效力至上: 只要遗嘱在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方面都严格符合法律规定,那么在进行遗产分配时,就必须严格按照遗嘱的内容来执行,不会受到法定继承顺序的限制。 比如遗嘱经过了公证等合法程序,其内容明确清晰,就应当被遵循。 3.特殊情况: 若遗嘱因为某些原因被判定为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比如遗嘱的订立过程存在欺诈、胁迫等违法情形,那么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就需要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来办理。 法定继承有明确的顺序,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当继承开始后,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第二顺序继承人此时不参与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前立下遗嘱,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小李继承大部分财产,部分财产捐赠给慈善机构。小胡认为遗嘱无效,主张应按法定继承顺序分配,争议点在于该遗嘱是否合法有效。 案情分析: 1、遗嘱指定优先方面,小朱有权自主指定继承人及份额,指定小李继承大部分财产以及捐赠部分财产给慈善机构,在其遗嘱合法有效的前提下,该指定应被尊重。 2、遗嘱效力至上角度,若遗嘱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均符合法律规定,如经过合法公证、内容清晰明确,就应按遗嘱执行,不受法定继承顺序限制。 3、特殊情况来看,若小胡能证明遗嘱订立存在欺诈、胁迫等违法情形致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无效部分遗产则按法定继承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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