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遗嘱可以指定配偶全权继承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内遗嘱是可以指定配偶全权继承的,下面为你详细分析:
一、遵循遗嘱自由原则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自然人有权依照相关法律立遗嘱来处分个人财产,同时还能指定遗嘱执行人。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这一规定赋予了遗嘱人充分的自主权。 也就是说,遗嘱人能够根据自己的意愿,自主决定将个人财产全部指定由配偶继承。 比如,一位在婚内积累了一定个人财产的人,若希望在自己离世后,这些财产都能由配偶支配,便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来实现。 二、明确财产范围界定 遗嘱处分的财产必须是个人的合法财产,这一点至关重要。 在婚姻生活中,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较为常见。 对于这类财产,立遗嘱时只能对属于自己的那部分进行处分。 若遗嘱人忽视这一点,对整个房产进行处分,那么超出自己份额的部分遗嘱内容可能会被认定无效。 三、确保遗嘱形式及效力 为了让遗嘱具有法律效力,遗嘱必须符合法定的形式要求。 以自书遗嘱为例,它需要由遗嘱人亲自书写,书写完成后要签名,并注明具体日期等。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遗嘱在法律上被认可,从而保障遗嘱人意愿的有效实现。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是夫妻,小朱婚内立下遗嘱,指定小李全权继承自己的财产。然而,小朱遗嘱中涉及处分了部分夫妻共同财产,且遗嘱形式存在未注明日期的问题,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遵循遗嘱自由原则方面,小朱有权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指定小李继承,但需明确财产范围。小朱对个人财产部分的处分意愿应受尊重,这符合法律赋予遗嘱人的自主权。 2、明确财产范围界定上,小朱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份额,超出部分遗嘱内容可能无效,需对共同财产进行合理分割后再行处分。 3、确保遗嘱形式及效力方面,小朱的遗嘱因未注明日期,不符合自书遗嘱的法定形式要求,可能导致遗嘱效力存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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