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遗产也要承担债务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继承遗产是否要承担债务的问题,下面为你详细解答:
一、限定继承原则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遗产继承过程中,通常遵循限定继承原则。 具体而言,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需要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度,去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以及所欠债务。 举个例子来说明,假如被继承人去世后,遗留下来的债务总计为10万元。 然而,经过评估,其遗产的实际价值仅有8万元。 在这种情况下,继承人所承担的清偿责任就限定在这8万元的范围内。 也就是说,继承人只需用这8万元的遗产去偿还相应的债务,对于超出遗产价值的那2万元债务,从法律角度来讲,继承人没有义务必须偿还。 二、超过部分无需清偿 当债务超出遗产实际价值部分时,继承人如果自愿偿还,法律是不加以限制的。 但如果继承人不愿意偿还这超出部分的债务,法律也是予以认可的。 这体现了法律对继承人意愿的尊重,毕竟继承人本身并没有实际获得超出遗产价值部分对应的财产。 三、放弃继承则无清偿责任 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继承遗产,那么对于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所欠债务,继承人可以不必承担清偿责任。 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财产关系已经切断,自然也就无需为被继承人的债务负责。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债务10万元,但其遗产经评估仅值8万元。小朱的子女小李和小胡对于是否要偿还超出遗产价值的2万元债务产生争议,且小胡表示想放弃继承,是否还要承担清偿责任也成争议点。 案情分析: 1、依据限定继承原则,小李和小胡在继承遗产时,应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8万元为限清偿债务,超出的2万元,从法律角度他们无义务偿还。 2、对于超出部分,若小李自愿偿还,法律不限制;若不愿意偿还,法律也认可。 3、小胡若明确放弃继承,那么对于小朱的债务,其无需承担清偿责任,因其与小朱财产关系已切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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