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不给抚养费怎么起诉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您询问的关于“不给抚养费”情况的法律诉讼事宜,我们提供以下详细流程以供参考:
首先,请您以孩子的名义起草一份诉状,明确表达希望向其父亲或者母亲追索抚养费用的诉求。 其次,将这份书面文件递送至子女父亲或是母亲所居住地的相关法庭,并同时缴纳约20元人民币定额的立案费用。 在完成立案程序后,请耐心等候开庭时间。 值得注意的是,在正式开庭之前,您需要做好充分准备工作,包括准备与案情相关的各类证据,例如离婚协议或者离婚判决等相关法律文书。 如果您有意聘请律师协助处理此项事务,我建议您尽早就开始咨询,这样可以让律师能够为您提供更全面和准确的法律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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