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人公证遗嘱有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老人公证遗嘱确实是有效的,不过要满足相应条件,具体如下:
一、立遗嘱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这意味着老人在立遗嘱时,头脑必须清醒,思维清晰。 例如,不存在因疾病、精神障碍等导致意识模糊的情况,能够清楚地知晓自己行为的意义和后果,并且能够准确、清晰地表达出自己内心真实的意愿。 二、遗嘱内容须为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内容应完全出于立遗嘱人的自主意愿,不存在被他人欺诈、胁迫或者误导等情况。 三、遗嘱形式和程序要合法 公证遗嘱需要遗嘱人通过公证机构来办理。 公证员会严格按照程序,对遗嘱人的身份进行仔细核实,确认其是否具备立遗嘱的资格;同时,会认真审查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确保遗嘱内容符合法律规定。 公证遗嘱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 在有多份遗嘱且内容相互抵触时,以往公证遗嘱的效力优先。 但依据《民法典》规定,若老人立有数份遗嘱且内容相抵触,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也就是说,即便之前有公证遗嘱,若之后老人又立了新的有效遗嘱,那么就应当以新遗嘱的内容来执行。 案情回顾: 小胡老人先在公证机构办理了一份公证遗嘱,将房产留给小李。后来,小胡意识清醒时又自书了一份新遗嘱,把房产留给了小朱,两份遗嘱内容抵触。小朱和小李就房产归属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胡老人在订立公证遗嘱时,若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头脑清醒,能清晰表达真实意愿,且公证程序合法,那么该公证遗嘱最初是有效的。 2、小胡后来所立自书遗嘱,若也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且符合自书遗嘱的法定形式要求,根据《民法典》规定,应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即房产应归小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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