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嫁去出的女儿可以分遗产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嫁出去的女儿可以分遗产,这主要基于以下几方面原因:
一、法定继承权的明确规定 我国《民法典》明确指出,男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这一规定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女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与儿子以及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处于同等的法律地位,其继承权利不会因为出嫁这一婚姻状况而发生改变。 无论女儿是否组建了新的家庭,她与父母之间的血缘关系和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始终存在。 所以,从法定继承的角度来看,嫁出去的女儿拥有合法的遗产继承资格。 二、遵循遗产分配原则 在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这保障了各继承人的公平权益。 不过,也有特殊情况需要考虑。 例如,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给予适当照顾,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而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适当多分,这也是对其付出的一种合理回馈。 三、遗嘱继承的相关规定 若被继承人留有遗嘱,且遗嘱内容对财产作出了合法有效的分配,那么应当按照遗嘱执行。 只要遗嘱中未明确剥夺出嫁女儿的继承权,女儿就依然有权按照遗嘱继承相应份额。 遗嘱继承体现了被继承人对自身财产的自主处分权,同时也尊重了其个人意愿。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一笔遗产,其有一子小李和一嫁出去的女儿小丽。小李认为小丽已出嫁不应分遗产,而小丽主张自己有继承权,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定继承权规定,男女平等享有继承权,小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虽已出嫁,但与父母的血缘及权利义务关系不变,拥有合法继承资格。 2、在遗产分配原则上,同一顺序继承人份额一般均等。若小丽存在生活特殊困难又缺劳动能力等情况应适当照顾;若对小朱尽主要扶养义务或共同生活,可适当多分。 3、若小朱留有遗嘱且未明确剥夺小丽继承权,小丽可按遗嘱继承相应份额,遗嘱体现被继承人自主处分财产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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