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和军人结婚需要哪些材料?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女方和军人结婚的材料包括:
1、双方都要到达法定的结婚年龄; 2、女方收到婚调孕调函后,到所在单位或居委会开具并盖章未婚未育证明,填写政审表并盖章; 3、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和各种证明以及复印件到部队; 4、领着婚检表去所指定的医院进行婚检; 5、拍照并填写军婚同意表,拿部队同意的结婚介绍信; 6、到婚姻登记处领取结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