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有无法律效力的情形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遗嘱若要具备法律效力,需要满足特定条件,若不满足,便可能不具有法律效力。
以下是具体的相关情形: 有效的情形: (1)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这意味着遗嘱人能够清晰地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及其后果,能够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2)遗嘱需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受欺诈、胁迫等情况。 也就是说,遗嘱内容是遗嘱人自愿作出的,没有受到他人的不正当干扰。 (3)遗嘱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例如,不能在遗嘱中安排违法犯罪的行为或违背公序良俗的事项。 (4)遗嘱形式要符合法律规定。 像自书遗嘱,要求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具体的年、月、日;代书遗嘱则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等。 无效的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是无效的。 (2)受欺诈、胁迫而立的遗嘱无效。 (3)伪造的遗嘱不具有法律效力,篡改部分内容的,仅篡改部分无效。 (4)遗嘱若处分了国家、集体或者他人财产,该部分内容无效。 案情回顾: 小朱生前立下遗嘱,将自己财产部分分给照顾自己的小李,但立遗嘱时小朱意识模糊。小胡质疑遗嘱效力,称小朱当时并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怀疑小李有胁迫行为。此外,遗嘱中涉及一处房产,实际为小朱与小丽共有,小静作为家属也对遗嘱提出异议。 案情分析: 1、小朱立遗嘱时意识模糊,若无法清晰认识行为及后果,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可能无效。 2、若小李存在胁迫小朱立遗嘱的情况,该遗嘱违背小朱真实意思表示,应认定无效。 3、遗嘱处分了与小丽共有的房产部分,涉及他人财产,此部分内容不具有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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