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有没有法律效应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遗嘱要具备法律效力,需要满足一系列法定条件,下面为你详细阐述:
一、遗嘱人需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立遗嘱时,遗嘱人必须精神状态正常,能够清晰、准确地表达自己内心真实的意愿。 这意味着他们要对自己的行为及其后果有明确的认知和判断能力。 二、遗嘱需体现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真实意愿的体现,不能受到他人的欺诈、胁迫。 若遗嘱是在他人的欺骗或强迫下订立的,那么这样的遗嘱无效。 此外,伪造的遗嘱以及被篡改的遗嘱部分内容也都是无效的。 三、遗嘱形式要合法 常见的遗嘱形式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等。 每种形式都有特定的法定要求。 以自书遗嘱为例,它需要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全部内容,然后签上自己的名字,并注明具体的年、月、日。 四、遗嘱内容合法 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遗嘱人个人合法拥有的财产,不能对他人的财产进行处分。 只有当遗嘱同时满足以上这些条件时,才具有法律效力。 案情回顾: 小朱患有间歇性精神疾病,在病情间歇期自书了一份遗嘱,处分了部分与小丽共有的房产。之后小胡称该遗嘱是小朱受其胁迫所写,且小静认为遗嘱日期标注不明。此遗嘱的效力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在病情间歇期虽有一定认知能力,但作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不具法律效力。 2、若小胡所述胁迫情况属实,该遗嘱违背小朱真实意思表示,应认定无效。 3、自书遗嘱需注明具体年、月、日,小静提出的日期标注不明问题若属实,此遗嘱形式不合法,也无效。 4、遗嘱处分了与小丽共有的房产,涉及对他人财产的处分,该部分内容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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