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继承有哪些规则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遗产继承规则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定继承 当不存在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时,就会适用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较为广泛,其中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等。 在继承顺序方面,有着明确的规定。 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序则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当继承开始后,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此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 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来继承。 例如,若一个人去世时,其有配偶和子女,那么遗产就会由配偶和子女继承,兄弟姐妹等第二顺序继承人则无法继承。 二、遗嘱继承 自然人有权立遗嘱,将自己的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来继承。 遗嘱的形式多种多样,包括自书遗嘱,即由遗嘱人亲笔书写;代书遗嘱,需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打印遗嘱,也有严格的形式要求;录音录像遗嘱要记录遗嘱人的真实意愿;口头遗嘱一般在危急情况下使用;公证遗嘱则经过公证机关公证,具有较高的公信力。 不同形式的遗嘱都需符合相应的法定形式要件。 三、遗赠扶养协议 自然人还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按照协议内容,该组织或者个人需要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同时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并且,遗赠扶养协议在遗产继承中具有优先性,优先于遗嘱和法定继承。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一笔遗产,其有配偶小李、子女小胡和小丽,还有兄弟姐妹小静。小朱生前未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但留有自书遗嘱,指定遗产由小丽一人继承,引发小李、小胡和小静对遗产分配的争议。 案情分析: 1、在法定继承方面,小李和小胡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本应参与继承,但小朱有遗嘱,应先考虑遗嘱继承。 2、对于遗嘱继承,小朱的自书遗嘱符合法定形式要件,指定小丽继承,小丽可依据遗嘱取得遗产。 3、小静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且有遗嘱的情况下,无法参与继承。 4、由于不存在遗赠扶养协议,所以无需考虑其优先性。此案件中应按遗嘱继承,遗产由小丽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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