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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农村两个女儿有房子该怎么分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农村两个女儿对房子的分配问题,因具体情况不同,分配方式也有所差异,下面分情况详细说明:
1.房屋为父母财产:
父母在世时:若房子是父母的,在他们在世期间,房屋的所有权明确归父母所有。
父母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自主决定房屋的分配方式。
例如,父母可能因为某个女儿对家庭的付出更多、生活更困难等原因,通过遗嘱明确指定由这个女儿继承房屋;或者在生前,出于某种考虑,直接将房屋赠与其中一个女儿,完成相关的产权变更手续等。
父母去世且未作安排时:当父母没有对房屋的分配作出安排,去世后,两个女儿一般作为法定继承人。
在这种情况下,通常会按照均等份额来继承该房屋,即两个女儿各占一半的份额。
当然,在实际操作中,也会考虑到一些特殊情况,如某个女儿对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等,可能会适当多分。
2.房屋为家庭成员共同共有:
这可能涉及到资金投入、劳动力付出等多方面因素。
根据这些因素综合确定各自在房屋中所占的份额后,再按照份额进行相应的分割。
3.有协议约定:
若家庭成员之间之前签订了关于房屋分配的有效协议,那么在分配房屋时,就应当严格按照协议的内容进行分配。
协议是各方自愿达成的约定,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姐妹俩,父母在农村有房。父母在世时,父母想把房赠给照顾自己更多的小丽,但小朱觉得自己也付出很多有争议。父母去世未作安排时,小朱认为应均分,小丽称自己尽主要赡养义务应多分产生分歧。另外涉及共有房屋及协议约定也有相关争议。

案情分析:

1、父母在世时,房屋是父母财产,父母有权自主决定分配方式,若赠与小丽并完成产权变更手续,该赠与合法有效,小朱虽有意见但无法改变。
2、父母去世未作安排,一般法定继承是均分,但小丽尽主要赡养义务可适当多分,需根据具体事实和证据判断。
3、对于共同共有房屋,应先确定出资等贡献情况再分割。有协议约定则按协议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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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18:3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