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继承儿子遗产后死亡怎么分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现实生活中,有时会遇到涉及转继承和法定继承相关法律问题的情况,下面我们来具体分析一下。
一、转继承的情况 当父母继承儿子遗产后不幸死亡时,就会涉及转继承问题。 但之后父母离世,此时他们原本应继承儿子的那部分遗产并不会就此消失,而是会发生转继承。 简单来说,就是由父母的法定继承人来继承这部分遗产。 这就像接力赛一样,遗产的继承“接力棒”传递到了父母法定继承人的手中。 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父母的法定继承人通常涵盖配偶、子女、父母等。 在正常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是均等的。 例如,父母有配偶、两个子女,那么在没有特殊情况时,这三个人对于父母转继承的遗产份额会平均分配。 三、特殊情况的考量 不过,在实际分配遗产时,还需要考虑一些特殊情况。 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并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给予照顾。 而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也可以多分。 相反,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总之,遇到这种情况,要先明确父母继承儿子遗产的具体份额,再依据法定继承的规定,由父母的法定继承人对该份额进行继承,同时结合特殊情况对份额作出适当调整。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遗产,其父母依法获得继承份额。不久后,小朱父母离世,涉及转继承问题。小朱父母有配偶小李、子女小胡和小丽,对于转继承的遗产份额分配存在争议,且小胡生活困难缺乏劳动能力,小丽有扶养能力却未尽扶养义务。 案情分析: 1、小朱父母继承小朱遗产后离世,其应继承份额发生转继承,由父母的法定继承人小李、小胡、小丽继承。 2、在一般情况下,小李、小胡、小丽作为同一顺序继承人,对转继承遗产份额应均等分配。 3、但小胡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可适当多分。 4、小丽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