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书遗嘱的效力和认定是怎样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代书遗嘱的效力及认定要点详细解析如下:
一、形式要件 1.见证要求:代书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这是为了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在见证过程中,由其中一人负责代书,将遗嘱人的意愿准确记录下来。 完成代书后,遗嘱人、代书人以及其他在场的见证人都需要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具体的年、月、日。 这样可以明确遗嘱的形成时间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2.见证人资格:见证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够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同时,见证人不能与继承人、受遗赠人存在利害关系, 二、实质要件 1.遗嘱能力: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也就是能够清晰地表达自己的意愿,对自己的行为和财产处置有明确的认知。 2.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想法,不存在欺诈、胁迫等影响其自主意愿的情形。 3.合法合规:遗嘱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例如不能将违法所得进行遗嘱分配。 三、认定方式 1.形式审查:仔细审查遗嘱的形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包括见证人的资格是否符合要求、签名是否真实等。 2.内容审查:通过调查遗嘱人立遗嘱时的身体状况、精神状态等,判断遗嘱内容是否符合其真实意愿。 若代书遗嘱满足上述各项要件,通常会被认定为有效。 案情回顾: 小朱想立代书遗嘱处分财产,找来小李和小胡作见证人,小李代书。遗嘱完成后,小朱、小李、小胡均签名并注明日期。但小朱子女小丽认为小胡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且怀疑小朱立遗嘱时精神状态不佳,质疑遗嘱效力。 案情分析: 1、从见证要求看,虽有两人见证且签名注日期,但如小胡确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不符合见证人资格要求,可能影响遗嘱效力。 2、关于遗嘱能力,若小朱立遗嘱时精神状态存疑,无法清晰表达意愿,对财产处置无明确认知,该遗嘱可能因不满足实质要件而无效。 3、若遗嘱内容合法合规,形式上除见证人资格问题外其他符合规定,需综合判断小朱真实意思表示来认定遗嘱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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