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继承子女可以选择放弃继承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遗嘱继承的相关事宜中,子女是拥有放弃继承这一权利的。
下面为您详细分析: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遗嘱继承中放弃继承的情况有明确规定。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若想放弃继承,需要在遗产正式处理之前,通过书面形式清晰地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这一规定是为了确保继承相关事务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如果在遗产处理前,继承人没有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那么在法律上就会被视为接受继承。 二、放弃方式 子女若决定放弃遗嘱继承,必须在遗产处理前完成相关操作。 具体来说,要明确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遗嘱执行人或者人民法院等相关主体表达自己放弃继承的意愿。 这样做的目的是让所有相关方都能清楚知晓该子女的决定,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 三、放弃后果 当子女作出有效的放弃继承表示后,其将不再享有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份额。 相应的遗产份额会依据法定继承的相关规定,或者按照遗嘱中预先设定的其他安排来进行妥善处理。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必须是真实、自愿的,不能存在受欺诈、胁迫等违背自身意愿的情形。 否则,根据法律规定,这种放弃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无法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 案情回顾: 小朱立下遗嘱,指定子女小李、小胡继承其遗产。遗产处理前,小李书面表示放弃继承,小胡则未作表示。后小胡质疑小李放弃行为的真实性,认为小李可能受胁迫放弃,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规定,小李在遗产处理前书面作出放弃继承表示,若其意思表示真实、自愿,该放弃行为有效,小李将不再享有遗嘱指定的继承份额。 2、小胡若主张小李放弃行为无效,需提供小李受欺诈、胁迫等违背自身意愿的证据,若无证据,小李的放弃行为应被认定有效,相应遗产份额会按法定继承或遗嘱其他安排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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