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多个法定继承人如何承担债务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存在多个法定继承人时,在债务承担方面,有以下几个重要要点需要明晰:
一、限定继承原则 继承人在承担被继承人债务时,是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界限的。 也就是说,需要先确定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具体价值是多少。 然后,用这个总值来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以及所欠的债务。 如果债务超出了遗产的实际价值,那么超出部分,继承人可以选择不偿还,除非继承人自愿进行偿还。 二、共同清偿责任 多个法定继承人通常要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共同对被继承人的债务负责清偿。 具体操作时,要先对被继承人的全部遗产进行细致的清理和准确的估价。 例如,要查清被继承人名下的所有房产、银行账户余额、债权等,确定遗产的实际价值后,再以此为基础来承担债务。 三、按比例分担 在遗产分割前,各继承人一般按照各自继承遗产的份额比例来分担债务。 例如,遗产总值为100万元,甲继承其中的40%,也就是40万元,乙继承60%即60万元,而被继承人遗留的债务为50万元。 那么,甲就在其40万元遗产范围内承担20万元的债务,乙则在60万元遗产范围内承担30万元债务。 总之,继承人承担债务是以遗产价值为限,并按照继承份额来合理分担的。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价值150万元遗产(含房产、存款等),债务80万元。其法定继承人有小李、小胡、小丽。小李主张按限定继承原则,以遗产价值偿债;小胡认为应先共同清偿再分割;小丽则强调按比例分担,三人就债务承担方式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按照限定继承原则,三人应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偿债。若遗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超出部分三人可选择不偿还,除非自愿偿还。 2、从共同清偿责任看,三人需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共同对债务负责。应先清理、估价全部遗产,再以此承担债务。 3、按比例分担方面,若三人确定各自继承份额,就应按份额比例分担80万元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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