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遗产继承人先后顺序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房屋遗产继承人的先后顺序有明确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这里面的“子女”范畴较为广泛,涵盖了多种情况: -婚生子女,即通过合法婚姻关系生育的子女。 -非婚生子女,虽父母未办理合法结婚手续,但依然享有同等的继承权。 -养子女,经过合法收养程序被收养的子女。 -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例如继父母对继子女尽了抚养教育义务,二者形成了事实上的扶养关系。 “父母”同样包含多种情况:生父母、养父母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二、第二顺序继承人 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其中“兄弟姐妹”具体包括: -同父母的兄弟姐妹。 -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养兄弟姐妹。 -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在继承开始后,通常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房屋遗产,此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 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此外,遗嘱继承具有优先性。 若被继承人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就需要按照遗嘱内容来进行房屋遗产的继承。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一套房屋,小朱有婚生子女小李和养子女小胡,其父母健在,还有兄弟姐妹小静和小丽。小朱未留遗嘱,小李认为自己作为婚生子女应独自继承房屋,小胡等不应参与,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这里的子女包含婚生子女、养子女等。小李和小胡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有继承权,小李不能独自继承。 2、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小静和小丽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此时不参与继承。小朱的父母同样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也有权参与房屋遗产的继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