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人房产有遗嘱能否直接继承给子女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老人房产由子女按遗嘱继承的相关事宜,在一般情形下是可行的,但要满足特定条件,具体如下:
1.遗嘱合法有效方面: -符合法定形式:遗嘱的形式有多种,不同形式有不同要求。 这样做是为了确保遗嘱内容是遗嘱人真实意愿的体现,防止他人篡改或伪造。 代书遗嘱则需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以保证遗嘱订立过程的公正性和真实性。 -具备行为能力及真实意愿:立遗嘱时,遗嘱人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清晰地理解自己的行为及其后果。 同时,遗嘱内容必须是其内心真实想法的反映,不存在受胁迫、欺诈等情况。 而且,遗嘱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2.不存在其他特殊情况方面: -遗嘱稳定性:有些遗嘱人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改变自己最初的意愿,重新订立遗嘱。 如果出现新的遗嘱且新遗嘱在效力上优先,那么原来的遗嘱就可能无法作为房产继承的依据。 若遗嘱合法有效且无特殊情形,子女可持遗嘱及相关证明材料前往不动产登记部门,按规定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从而依法继承房产。 案情回顾: 小朱老人立下自书遗嘱,将房产留给小李。但小静提出质疑,称遗嘱签名模糊,日期标注不全,且怀疑老人立遗嘱时受小胡胁迫,同时指出老人后来似乎又有重新立遗嘱的意向,争议焦点在于该遗嘱是否合法有效及是否存在影响其效力的特殊情况。 案情分析: 1、关于遗嘱形式,小朱的自书遗嘱若未亲自书写全部内容、签名不清晰及未注明准确日期,不符合自书遗嘱法定形式要求,可能影响效力。 2、若老人立遗嘱时受胁迫,并非真实意愿体现,且存在重新立遗嘱变更意愿的情况,该遗嘱稳定性存疑,也可能导致遗嘱无法作为房产继承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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