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继承后按什么偿还债务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遗产继承后债务偿还问题,具体遵循以下原则:
一、限定继承原则 在遗产继承中,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时,是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的。 若债务超过了遗产实际价值, 二、保留必要份额原则 对于那些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要为他们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三、清偿顺序原则 当遗产继承中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时,清偿债务是有顺序的。 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 例如法定继承人得到30万元遗产,先用这部分偿还债务。 若债务较多,30万元不足以清偿时,剩余的债务就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以保证债务得到合理的清偿。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80万债务和60万遗产。其法定继承人小李,遗嘱继承人小胡,受遗赠人小丽。小静是缺乏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争议点在于如何在遵循限定继承、保留必要份额及清偿顺序原则下偿还债务和分配遗产。 案情分析: 1、依据限定继承原则,继承人只需在60万遗产范围内偿债,超出部分无需强制偿还,除非自愿。 2、按照保留必要份额原则,要为小静保留必要遗产份额,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 3、根据清偿顺序原则,先由法定继承人小李用所得遗产偿债,若不够,剩余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小胡和受遗赠人小丽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