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继承儿女的外债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父母是否需要继承儿女的外债这一问题,需要依据不同的具体情况来分析判断:
1.儿女留有遗产且父母继承遗产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此有明确规定。 当儿女离世后留有遗产,而父母选择继承这些遗产时,父母就需要在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对儿女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进行清偿。 例如,儿女留下的遗产经评估价值为50万元,而其外债为30万元,那么父母需要用这50万元遗产中的30万元去偿还外债。 若外债超过了遗产的实际价值, 2.儿女留有遗产但父母放弃继承的情形: 当父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儿女的遗产时,他们对儿女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就无需承担清偿责任。 这是基于法律对放弃继承这一行为的规定,旨在保障放弃继承者的权益。 3.儿女没有遗产的情形: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不存在遗产可供继承,也就不存在遗产继承的相关问题。 通常来说,父母也就无需承担儿女的外债,因为没有遗产作为债务清偿的基础。 案情回顾: 小朱离世后留下30万遗产,外债20万。其父母小李和小丽选择继承遗产,此时却在是否要用遗产偿还外债问题上产生争议;小胡离世留有遗产,其父母小静明确表示放弃继承,却被债权人要求偿债,双方起争执。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小李和小丽继承遗产,就需在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小朱的外债,即要用遗产中的20万偿还外债。 2、针对小胡的情况,小静放弃继承遗产,按照法律规定,其对小胡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无需承担清偿责任,债权人要求其偿债没有法律依据。 3、若儿女没有遗产,父母通常无需承担儿女的外债,因无遗产作为偿债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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