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继承的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子女继承的房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要依据不同情况进行具体判断:
一、法定继承的情况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子女是通过法定继承方式取得房产,一般来说,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定继承是基于法律规定的亲属关系等因素进行的财产继承。 在婚姻期间,继承所得的财产,除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外,其余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例如,父母去世后,子女按照法定继承程序继承了房产,若没有特殊约定,此房产就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因为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在经济上通常是一个共同体,这种继承所得也会被视为夫妻共同的财产范畴。 二、遗嘱继承的情况 当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明确表明房产由子女一方继承,且与配偶无关时,那么该房产就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遗嘱继承体现了被继承人对自己财产的特定安排意愿。 比如,父母立下遗嘱,指定房产只由某一个子女单独继承,这种情况下,即使子女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该房产,其配偶也不能对该房产主张共同财产权益。 在实际生活中,若涉及此类房产的归属和处置问题,夫妻双方可以先通过协商、签订财产协议等方式明确房产的归属,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若协商不成产生争议,则可以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来解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小朱的父母去世后,小朱通过法定继承获得一套房产。小胡(小朱亲戚)认为该房产应是小朱个人财产,小李则主张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产生争议。此外,小静父母立遗嘱表明房产由小静单独继承,小丽(小静配偶)认为自己也有份,双方也起了争执。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法定继承房产一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法定继承取得的房产,若无特殊约定,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小李的主张有法律依据。 2、关于小静遗嘱继承房产的情况,因遗嘱明确表明房产由小静一方继承且与配偶无关,所以该房产属于小静个人财产,小丽主张共同财产权益缺乏法律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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