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婆婆过世儿媳有继承权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儿媳在一般情形下是没办法直接享有婆婆遗产继承权的。
不过,要是具备了一些特定条件,那儿媳或许就可以拥有继承权。 其一,要是儿媳已经丧偶,并且她对公婆长期、连续地承担了诸如生活照料这类重要的赡养责任,也就是履行了“主要赡养义务”。 这可不是短期的帮忙,而是长期且持续地在为公婆的生活付出,给予他们悉心的照料和关爱。 其二,当满足上述“丧偶且尽主要赡养义务”这个条件时,儿媳就能够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来参与遗产分配。 在分配遗产时,她与其他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像是子女、配偶等,是享有同等份额的。 这就意味着她可以在遗产分配中拥有自己应得的一份。 相反,如果儿媳不符合上述这些条件,那她就不能继承婆婆的遗产。 所以,这其中的规定还是比较明确的,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儿媳是否有权继承婆婆的遗产。 案情回顾: 小朱的丈夫去世后,她长期悉心照料婆婆小静的生活。小静离世后,在遗产分配时,小胡等小静的其他子女认为小朱作为儿媳无权继承遗产,小朱则认为自己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应有继承权,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在丧偶后,对婆婆小静长期、连续地承担生活照料等赡养责任,履行了“主要赡养义务”,按照法律规定,她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 2、小胡等其他子女不能仅因小朱儿媳的身份就否定其继承权,在小朱符合“丧偶且尽主要赡养义务”的条件下,她与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同等份额,有权获得相应遗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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