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继承权是一样的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子女的继承权问题,一般而言,各个子女的继承权是相同的。
不过,在实际情况中,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形,下面我们来具体了解一下: 1.法定继承的一般情况: 在法定继承时,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通常应当均等。 这意味着,在没有特殊情况出现时,各个子女在继承遗产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 例如,一个家庭有多个子女,且这些子女在对父母的赡养、照顾等方面没有明显差异,那么在父母去世后,他们在继承遗产时,原则上会获得均等的份额。 2.特殊情况的遗产分配: 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并且缺乏劳动能力的子女,在分配遗产时,应当给予照顾。 比如,有的子女身体残疾,无法正常工作获取收入,生活面临较大困难,这种情况下,在遗产分配时会适当多分得一些遗产。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子女,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像长期陪伴在父母身边,悉心照料父母生活起居的子女,在遗产分配时会得到更多份额。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子女,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例如,有些子女有能力赡养父母却对父母不闻不问,这种情况下就可能少分甚至不分遗产。 总之,一般情况下子女继承权是平等的,但在具体的遗产分配份额上,会根据不同情况有所调整。 案情回顾: 小朱、小李和小胡是老胡的三个子女。老胡去世后留下一笔遗产。小朱生活困难且残疾缺乏劳动能力,小李长期陪伴照顾老胡,小胡有能力却对老胡不闻不问。三人在遗产分配份额上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在法定继承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通常均等,但此案件存在特殊情形,不适用均等分配原则。 2、小朱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可适当多分得一些遗产。 3、小李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且共同生活,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小胡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