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非要书面申请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非要书面申请吗 取保候审是否须提交书面申请 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取保候审申请是必需的。下面列举了具体的申请流程: 1.当事人、近亲属或其所委托的律师向负责案件处理的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 2.依据法定程序,办案机关需填写相应的表格,并向申请人详细交代相关事项以及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3.经审批同意,取保候审申请人应将被担保者移交给辖区派出所执行监管。 4.若最终解除取保候审状态,通常最长期限可达十二个月之久。当涉及到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收到书面申请之后,他们有义务在三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如果对变更强制措施持有异议,则必须通知申请人,同时详细解释不予批准的原因。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 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二、取保候审非要律师吗 取保候审并不是只能由律师进行操作处理,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涉嫌违法犯罪的嫌犯与被告者的家属亦有权提出申请以获得取保候审。 然而,鉴于律师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储备以及实践经验积累,他们可能会在提升取保候审申请获得批准的几率上有所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非得待家里吗 在执行取保候审期间,被保释人并非绝对需要留在其居所之内,而是需严格遵循由公检法机关制定的特定条件规定,例如,不得擅自离开指定的居住区域,以及要按照规定日期向相关部门汇报个人行踪等。这些具体的要求主要依据于保释方式及案件的实际情况而定。取保候审的核心宗旨在于确保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能够随时接受传唤,以便不影响案件的正常审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取保候审需提交书面申请。当事人、近亲属或律师应向办案机关提交申请书,办案机关填写表格并告知相关事项及法律后果。经审批同意后,被担保者交由辖区派出所监管,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在三日内决定是否批准,如不同意需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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