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人立遗嘱不去公证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老人立遗嘱时,即便不去公证,遗嘱同样是有效的。
要知道,遗嘱的公证并非是遗嘱生效的必备条件。 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几种不公证也有效的遗嘱形式及其相关要点: 1.自书遗嘱: 这是由遗嘱人亲自书写的遗嘱。 在书写过程中,老人需确保内容完全是自身真实意愿的体现,不能受到任何外界的干扰与胁迫。 书写完成后,要认真签上自己的名字,并清晰地注明具体的年、月、日。 同时,字迹要清晰可辨,避免因字迹模糊而产生歧义或争议。 2.代书遗嘱: 当老人因某些原因无法自行书写遗嘱时,可选择代书遗嘱。 这种遗嘱形式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其中一人负责代书,完成后同样要注明具体的年、月、日。 最后,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都需要在遗嘱上签名,以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3.打印遗嘱: 打印遗嘱也需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的每一页都进行签名,并注明准确的年、月、日,防止出现遗漏或篡改的情况。 4.录音录像遗嘱: 此形式要求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和见证人在录音录像中要清楚地记录自己的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具体的年、月、日,保障遗嘱内容的可追溯性。 5.口头遗嘱: 只有在危急情况下,老人才可以立口头遗嘱,且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一旦危急情况消除,若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那么之前所立的口头遗嘱便无效。 案情回顾: 小朱的爷爷年事已高欲立遗嘱,考虑不公证。他先自书一份,但字迹潦草。后请小李代书,可代书时只有一人见证。又制作打印遗嘱,小胡见证时只在最后一页签名。爷爷危急时立口头遗嘱,小静、小丽见证,后病情好转却未重新立书面遗嘱。争议点在于这些遗嘱的效力。 案情分析: 1、自书遗嘱字迹潦草易产生歧义,不符合清晰可辨要求,可能影响效力。 2、代书遗嘱只有一人见证,不满足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的法定条件,该代书遗嘱无效。 3、打印遗嘱见证人未在每一页签名,不符合规定,此打印遗嘱效力存疑。 4、危急情况消除后未重新立书面或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应认定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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