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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遗产继承顺序及比例规定是多少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在离婚的情形下,不存在遗产继承的相关问题。
这是因为离婚这一行为意味着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正式解除,从法律层面来讲,彼此之间不再拥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然而,当涉及到夫妻一方死亡时的遗产继承,就有一系列明确的规定:
1.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其中,配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在遗产继承中处于重要地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则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此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继承比例: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分配,以体现公平原则。
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比如年老体弱、患有重大疾病又无经济来源的,分配遗产时,应当给予适当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例如长期照顾被继承人生活起居的,分配遗产时,可以适当多分。
而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结婚后育有一子,后二人感情破裂离婚。不久小朱意外去世,留下一笔遗产。争议点在于小丽是否能继承小朱遗产,以及遗产在各继承人之间如何分配。

案情分析:

1、小丽因已与小朱离婚,婚姻关系解除,所以小丽不再是小朱的配偶,不具备第一顺序继承人资格,不能继承小朱遗产。
2、小朱的遗产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其子女、父母。若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才轮到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均等分配遗产,若有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尽主要扶养义务或共同生活的等特殊情况,则按规定适当照顾或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应不分或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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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1:35:16